******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
1.1 项目名称:******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已落实。
1.3采购项目概况:为保障采购人合法合规经营,建立法律风险预警机制,有效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建立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采购人拟选聘两家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为其提供优质、专业的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1.4采购最高限价:每年人民币十八万元整(¥180000.00),每家服务机构每年不超过人民币九万元整(¥90000.00)。
1.5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须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尽量保障两家服务机构工作量相对公平。顾问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律师团队工作表现采购人有权不与服务机构续签下一年度顾问合同。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1)根据采购人需要参与采购人重要决策会议,为采购人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出具法律意见书;
(2)根据采购人需要对采购人会议议案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3)根据采购人需要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
(4)参与采购人制度建设,对采购人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协助采购人制定、完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5)完成采购人所有交易项目挂牌前的审查工作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应采购人要求,参与公司交易项目研究策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6)应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根据采购人要求,列席重要会议,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8)为采购人及其员工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其中现场法律培训讲座每年不少于四次(每家服务机构不少于两次);
(9)协助采购人收集、整理与采购人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0)接受采购人各部门日常工作法律咨询,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11)配合、协助采购人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交流,以保障采购人既能依法、积极、活跃的开展经营活动,又能在风险产生后及时、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2)接受采购人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公司涉及民商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非诉、调解、仲裁活动(需另行委托,并给予采购人收费优惠);
(13)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2.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8月至2027年8月(顾问合同一年一签)。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应指派具备执业资格、经验丰富的律师开展具体的法律服务工作,及时高效完成公司交办的法律事务,其团队负责人对服务工作的质量负总责。
(2)应及时解答法律咨询,涉及疑难复杂问题或需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的,应在48小时内给出回复,提出的意见应具备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3)对采购人各类合同、议案等事项的审查,应在24小时内完成,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批注修改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事项紧急时,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出具审查意见;如需进一步沟通和磋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审查时间。
(4)定期和不定期到采购人经营场所处理常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解答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临时会议等;
(5)根据采购人需求参加相关会议,发表法律意见并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6)受托代理公司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应参照同业标准给予优惠。
(7)通知律师到现场开展工作时,律师须及时到场,不能迟到或缺席。
2.4项目验收要求:以日常服务要求为准。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事务所执业证书;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至今至少承担过3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担任政府单位、国有企业、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3)拟派项目团队要求:1)每家服务机构须提供由主要顾问律师2人和其他团队成员(如有)组成的顾问服务团队,主要顾问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含5年),其中1人担任顾问工作负责人;2)顾问工作负责人须为******事务所的合伙人,且律师执业年限8年(含8年)以上;其他团队成员(如有)须为执业律师。
(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3)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谈判小组。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处理方法和评审标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云南产权交易所电子采购平台(******/#/)完成首次注册、申请供应商入库,并于2024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8月2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加盖公章的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文件以报名主体命名)上传至云南产权交易所电子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5.1 递交时间:2024年8月5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8月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昆明市祥云街银佳大厦17楼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云南产权交易所电子采购平台(******/#/)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陈女士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