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道路提质项目中都路中水拖管工程竞价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平遥县道路提质工程(108国道、中都路、兴平路)总承包项目部中都路中水拖管工程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邀请工程协作单位库所有库内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平遥道路提质项目中都路中水拖管工程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有限公司平遥县道路提质工程(108国道、中都路、兴平路)总承包项目部 。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标包号 | 施工项目 | 主要施工内容 | 最高限价 (含税) | 备注 |
1 | 中都路中水拖管工程(K3+238-K5+870) | K6+819-K7+050)处DN300PE管为231米,(K3+800-K3+880)处DN400PE管为66米。 | 68343.00元 |
2.2 施工工期: 2024年11月-2025年1月14日 。
2.3 施工地点: 平遥县中都路 。
2.4 质量标准或要求: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
2.5 人员配置要求: 管理人员3人,工人3人。
2.6 机械设备配置要求: 挖机1台。
2.7周转材料配置要求: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为工程协作单位库名称 库内工程协作单位,须具备施工劳务或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业绩要求:近3年( 2021年1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3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万元的施工业绩以库内已登记的业绩信息为准,若库内无相关信息,可提供合同协议书等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予以佐证)
(3)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中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 2021年11月1日至今)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 人员要求:
①施工负责人1名, 有现场施工经验 。
②技术负责人1名, 有现场施工经验 。
③安全负责人1名,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 C类) 。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近一年内任意一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4.竞价资格获取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报名。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9982/s howStock/************服务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办理,无法找回密 码的供应商按照通知公告-供应商如何找回用户名密码进行处理) 。此为获取竞价资格的唯一途径。
4.2 报名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单位相关证件;
(3)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4) 单位近 3 年 3 项以上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5) 拟任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件;
(6) 对工期 、人员 、机械设备 (入租立得系统)、周转材料配置要求的响应资料;
(7) 实施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 电子商务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 名。
5.2 本项目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包竞价;每个供应商最多允许成交 1个标包。若同一供应商同时在1个及以上标包里的报价均为最低,采购人将根据标包限价由 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6.合同主要条款
******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后方可做为乙方的最终劳务费金额,根据业主每期的计量付款情况按比例向乙方支付,并且甲方留取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期)为自乙方竣工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15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期间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就相关损失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6.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
保证金有效期:本项目履约结束后 ;保证金递交时间: 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0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6.3 履约保证金其他要求:
******银行电汇形式的,可由成交供应商的任一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集团或其所属单位有债权关系的,可将《债权替代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原件经山西路桥财务核算部和资金证券管理部审批通过,冻结相应债权,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债权金额小于履约保证金金额,可用现金补齐。
******银行保函时,应由成交供应商开户行出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保************************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均为有条件支付)的视为无效保函。
******银行保函形式的担保,履约完毕即退还。
7.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7.1 竞价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25日10 时 00 分 。
7.2 竞价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29日11时 00 分。
7.3 报价方式:
( 1) √含税价 (税率 9 %)
( 2) 不含税价
7.4 起始价: 不大于各标包限价 。报名通过后,应报出不高于限价的初始报价,否则不能参与后续竞价。
7.5 报价梯度: 300元 。(供应商每次报价的最低降幅)
7.6 报价有效期: 90日历天 。
7.7 其他规则:
(1) 供应商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可自由竞价,不限轮次;若在竞价截止时间前5分钟内有供应商报价,则竞价截止时间顺延5分钟 ,直至再无供应商发出报价。
******委员会确认最终报价为虚低报价时,供应商应************集团所有招采项目。
8.其他
8.1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媒介:******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8.2 发布竞价成交公示的媒介:******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8.3 成交公示的期限: 3日历天 (法定节假日顺延) 。
8.4 本次竞价采用最低价法。
9.监督
******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平遥县道路提质工程(108国道、中都路、兴平路)总承包项目部
地 址: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道路提质总承包项目部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附件1: 工程量清单(写清单价包含工作内容、甲方提供服务)
附件2:《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