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綦江区2025年易旱区域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已由******委员会以綦发改审批〔202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招标人为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街道、赶水镇、石角镇、永城镇永新镇、横山镇、三角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整治赶水镇、石角镇、永新镇永城镇等4镇的抗旱水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输配******街道南山水厂管网延伸工程;(4)綦江区三角镇桐垭水厂改扩建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99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7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图示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技术交底及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方式二: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否,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九龙大道48号 | 地址: | 渝北区树兰路178号晶瑞大厦1单元14-6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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