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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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工程勘探服务 需求描述 重庆市璧山区华龙及双龙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程(二期)勘察服务 | 100.00 % | 1(项) |
- (1) 基本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详见竞采文件)
- (2)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详见竞采文件)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20 16: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 是
- 文件上传说明:
1. 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PDF版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一份。
2. 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 (一)交付时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取费比率的方式报价,取费比率不得低于60%,不得高于100%的,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网上报价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报价函一致。
2、投标报价包含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钻探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试验费、技术工作费、鉴定费、物探测试费、水电搭设费、水费、电费、临时设施费、风险措施费、设备及人员进出场费用、人工工资、各类保险、税金、施工现场的不良地质或施工阻工引起的二次或多次进场费等一切可预见、不可预见费用和采购代理服务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完成提交正式审查合格的地勘报告8份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地勘结算费用的100%。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向璧山国资中心提起投诉。
2.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璧山国资中心7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 ******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郑粟丹
- 联系电话: ******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薛老师
- 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及附件